校园网用户上网管理协议

作者:网络管理中心 时间:2017-11-28 点击数:

为了加强平顶山学院校园网的管理,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 特制定如下用户守则,每个用户必须认真阅读,自觉遵守。

一、平顶山学院校园网的软、硬件资源仅允许用于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与本专业技术有关的活动,凡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电子邮件通讯、新闻发布或在电子公告牌(BBS)上发布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

二、连入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自己向网络所提供的信息负有政治和法律责任。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和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未经授权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IP地址和E-mail信箱,只允许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负全部责任。

五、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或其它如游戏、赌博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和资源、感染病毒等。

六、网络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七、如发现违反上述任何规定者,视情节严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程度,给予警告、停用,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如发现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学校网络管理中心。电话:265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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