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教职工文明上网行为规范

作者:网络管理中心 时间:2022-03-23 点击数:

为提高我校校园网络文化水平,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我校教职工文明上网规范。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相关规章制度。网上发布信息时语言要文明规范,健康向上。不在网上发布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内容。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不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尚的信息。不发表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发表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论。

三、不利用网络进行煽动闹事。不利用网络进行造谣生事、冒名顶替、诬蔑欺骗、挑拨是非、骚扰恐吓等。不发布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四、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浏览色情、暴力、邪教或散布不良信息的网站。

五、不在上班时间下载和观看电影,干扰他人正常网络办公。

六、不在网上使用可能引发病毒感染的软件。不在网上制作和散布计算机病毒、黑客程序。

七、不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技术手段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和盗用行为。不使用软件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八、不在网上进行个人攻击,毁人声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九、不利用网络干扰其他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及破坏网络设备。

十、不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复制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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